2013年7月26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制、售假冒“玉蝶牌”電線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黃××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贓物假冒的“玉蝶牌”電線698卷予以沒收銷毀,這次公判有效的遏制了“玉蝶”制假者的囂張氣焰。
2012年7月底,被告人黃××為謀取非法利益,委托廣東省揭西縣某電纜線生產廠家生產印有“貴陽電線廠有限公司”字樣電纜線及假冒“玉蝶”注冊商標,后被告人黃××在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龍錦苑出租房內,將電纜線貼上假冒的“玉蝶”注冊商標進行非法銷售。
去年9月底至12月初,貴陽市技術監督局及貴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分別對被告人黃××的住租房進行搜查,共查獲7鐘不同規格的假冒貴陽電線廠有限公司的“玉蝶”牌電纜線共計692卷及假冒”玉蝶”注冊商標,區域碼,電子監管碼各7980張,經鑒定該批電線的市場價格為173416元,犯罪嫌疑人黃××被當場抓捕歸案。
貴陽電線廠有限公司生產的“玉蝶”牌產品,以其優良的性能標準,早已成為廣大消費者心目中的首選品牌,但這也成為不法分子為謀取非法暴利進行制假和販假的主要對象。近年來,貴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機關加大了對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使這種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司深信,隨著中國的法制建設和市場經濟秩序的不斷完善,假冒偽劣現象必將得到進一步的有效遏制與根除,就像本案被告人黃××一樣,違法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